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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03-14
标 题:关于印发《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3716250044329198/2007-00912发布机关:博兴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7-03-14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方式)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征收分局(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局有关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 、全县 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

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税收征管。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07]23号)和滨州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2007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2007 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依法严厉查处重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强化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建立起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依法治税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检查范围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局确定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并集中力量对税收管理秩序相对混乱的重点区域(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应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税源分布、税源管理等情况,统一筛选重点检查对象上报市局审核批准。

(一)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

重点税源企业是指纳入省、市、县(区)重点税源监管范围的大中型骨干企业,或虽未纳入重点税源监管范围,但社会影响大,增收潜力大的企业、集团性公司等。

(二)重点行业专项检查

1 、饮食业、娱乐业

2 、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

3 、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业

4 、高收入行业(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包括电力行业、烟草行业、石油石化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出版发行业、各类院校、医疗机构、中介机构。

(三)重点区域(行业)专项整治

重点区域专项整治由县局针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涉税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明显偏低的区域,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

上述检查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省、市、县三级监控的税源大户以及跨区域经营的集团性公司,检查面达到20%以上。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重点税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企业财务核算形式,重点检查集团公司所属独立法人应税劳务营业税,实行汇总纳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低、征管基础薄弱的跨区域经营企业、集团性公司及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二)饮食业、娱乐业要针对财务核算方式灵活,发票管理使用隐患突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漏洞多,调查取证难度大等特点,重点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发票使用管理情况。

(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要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重点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业重点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五)高收入行业(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要重点检查工资表以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兼职费、课题费、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稿酬所得、业务提成、个人投资者股息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缴纳情况。

(六)对检查范围内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下岗再就业、转业复退军人自主择业、民政福利、新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产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检查,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对重点区域(行业)整治范围内的涉税问题,要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检查发现和扩大案件线索,查处和遏制涉税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区域(行业)税收秩序。

四、专项检查年限

一般检查2005至2006年两个年度地方税收缴纳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专项检查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2007 年税收专项检查采取分级分类稽查的办法,省、市监管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区域(行业)专项整治由市稽查局统一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检查,其他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行业由我局自行组织检查;专项检查总体时间安排为8个月,从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阶段(3月份)。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研究制定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业务培训。同时,按照省局稽查预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被查对象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筛选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专项检查计划。

(二)重点检查实施阶段(4月至9月)。地税机关对确定的检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涉税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容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三)总结整改完善阶段(10月份)。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完成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全面总结,并针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综合性整改建议,研究制定加强税源管理的整改措施,组织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完善工作。

六、专项检查组织分工

(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县局成立以吴守军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稽查、法规征管、税收管理、人事政工、纪检监察、信息、纳税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统一设在稽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分工。

1 、稽查局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牵头、组织与协调,并直接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2 、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咨询,组织对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以及行政复议、处罚听证、诉讼应诉等,并依据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做好执法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

3 、税政、征管部门负责税收政策的业务指导、咨询以及发票鉴定等工作。同时,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重点做好涉外企业及外籍人员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4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专项检查期间检查人员的借调、考评等组织保障工作;

5 、政工部门负责税收专项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6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廉政教育、税务监察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7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通过12366纳税服务系统受理纳税咨询、转办投诉举报等涉税事项,发布税收专项检查通告、信息等;

8 、信息部门负责专项检查有关数据网络信息传递等保障工作。

(三)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分期组织督导组,具体对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

七、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税收专项检查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的税收工作来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专项检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预见性,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特别是在大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时,要靠前指挥,靠近督导,积极稳妥地协调处理好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为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稽查局作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专项检查的牵头作用,建立工作责任制,分工负责、明确职责、理清层次,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直接检查工作。县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监控专项检查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的,要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县局将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今年的专项检查重点是县局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的,要按照平均3到5年对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一遍的标准,并结合产业结构、税源分布、税源管理、稽查力量等情况,统筹安排重点税源企业检查计划,合理调配好检查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实施重点突破,避免不分主次,平均用力。要制定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运用有效稽查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电力、石油石化、邮电通信、出版发行、文教卫生机构等高收入行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行业,要突出对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发现和解决新旧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及日常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饮食业、娱乐业既是总局部署的行业检查重点,也是省局确定的区域(行业)专项整治重点,要根据饮食业、娱乐业特点和税源管理现状,划分好稽查、征管部门的检查范围,调动一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使饮食业、娱乐业税收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

(三)注重协调,增强合力。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要注重系统内外的部门合作,构建协税、护税、查税的“天罗地网”。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税收专项检查情况,争取工作支持,确保专项检查顺利进行。要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协作配合,对国、地税共管户检查时,积极探索联合检查的组织形式,有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税款流失。要加强与纪检、司法、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执法手段,减少取证阻力,形成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要依法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提高行政处罚和税款入库“两个比例”。要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重视案件移送工作,防范稽查执法风险。

(四)以查促管,标本兼治。以查促管,促进税收征管水平提高是税务稽查的职能之一,要建立稽查与征管、法制、税政、监察等部门的互动机制,完善稽查独立选案机制,畅通案件来源和分析信息资料的收集渠道,建立个案分析、行业分析、宏观分析制度,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同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综合归纳,一方面要与企业沟通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另一方面要向征管部门传递信息,形成有效的互动机制,共同促进企业整改工作,真正实现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征管秩序。在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各类检查资料,为典型案件曝光、分析做好基础工作,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要达到1起以上。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进度、执法质量、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到困难及时解决,尤其要加大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督导力度,查处大要案要达到1起以上;要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考评指标,进行严格的考核。

(六)及时统计,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统计报表和各种总结性分析报告既是供上级机关分析发案规律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督促指导的第一手资料,也是衡量评价专项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统计报表和各种总结性分析报告的汇总、撰写和报送工作。专项检查统计报表有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要及时、准确、真实;上报的动态信息要客观、真实,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专题分析报告要全面统计分析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和税收征管现状,列举行业涉及的相关税种,归纳出普遍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总结检查的方法、技巧和办案经验。阶段性和全年工作总结要具体、翔实、客观、全面,并有详细的统计数字,所提出的建议和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专项检查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税收违法问题、征管漏洞和政策缺陷要有实例说明,并进行定量分析;要对上报数据和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敷衍应付的情况发生。

附件2

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守军

副组长:韩广荣 祁利民 杨星光 舒新江

成 员:薛永明 李晓明 孟庆江 王建华 张传会

郭少勇 尹洪庭 耿素红 崔金菊 李建华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薛永明

副主任:李晓明 孟庆江

成 员:王云 刘秋贞 张建博 亓丽娟

联系人: 张建博

联系电话(传真):( 0543 ) 2127813

主题词: 税收 专项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博兴县地税局 2007 年3月14日印发

校对:薛永明 印5份

各征收分局(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

《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局有关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 、全县 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

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税收征管。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07]23号)和滨州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全县2007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目标

2007 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依法严厉查处重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强化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建立起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依法治税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检查范围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局确定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并集中力量对税收管理秩序相对混乱的重点区域(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应根据辖区内产业结构、税源分布、税源管理等情况,统一筛选重点检查对象上报市局审核批准。

(一)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

重点税源企业是指纳入省、市、县(区)重点税源监管范围的大中型骨干企业,或虽未纳入重点税源监管范围,但社会影响大,增收潜力大的企业、集团性公司等。

(二)重点行业专项检查

1 、饮食业、娱乐业

2 、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

3 、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安装业

4 、高收入行业(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包括电力行业、烟草行业、石油石化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出版发行业、各类院校、医疗机构、中介机构。

(三)重点区域(行业)专项整治

重点区域专项整治由县局针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涉税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明显偏低的区域,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

上述检查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省、市、县三级监控的税源大户以及跨区域经营的集团性公司,检查面达到20%以上。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一)重点税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企业财务核算形式,重点检查集团公司所属独立法人应税劳务营业税,实行汇总纳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低、征管基础薄弱的跨区域经营企业、集团性公司及关联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二)饮食业、娱乐业要针对财务核算方式灵活,发票管理使用隐患突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漏洞多,调查取证难度大等特点,重点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发票使用管理情况。

(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要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重点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业重点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五)高收入行业(企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要重点检查工资表以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兼职费、课题费、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稿酬所得、业务提成、个人投资者股息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缴纳情况。

(六)对检查范围内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下岗再就业、转业复退军人自主择业、民政福利、新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产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检查,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对重点区域(行业)整治范围内的涉税问题,要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检查发现和扩大案件线索,查处和遏制涉税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区域(行业)税收秩序。

四、专项检查年限

一般检查2005至2006年两个年度地方税收缴纳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专项检查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2007 年税收专项检查采取分级分类稽查的办法,省、市监管的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区域(行业)专项整治由市稽查局统一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检查,其他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行业由我局自行组织检查;专项检查总体时间安排为8个月,从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阶段(3月份)。根据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研究制定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业务培训。同时,按照省局稽查预告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被查对象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筛选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专项检查计划。

(二)重点检查实施阶段(4月至9月)。地税机关对确定的检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涉税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容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三)总结整改完善阶段(10月份)。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完成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全面总结,并针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综合性整改建议,研究制定加强税源管理的整改措施,组织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完善工作。

六、专项检查组织分工

(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县局成立以吴守军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稽查、法规征管、税收管理、人事政工、纪检监察、信息、纳税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统一设在稽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分工。

1 、稽查局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牵头、组织与协调,并直接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2 、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咨询,组织对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审理以及行政复议、处罚听证、诉讼应诉等,并依据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做好执法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

3 、税政、征管部门负责税收政策的业务指导、咨询以及发票鉴定等工作。同时,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重点做好涉外企业及外籍人员税收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4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专项检查期间检查人员的借调、考评等组织保障工作;

5 、政工部门负责税收专项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6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廉政教育、税务监察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7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通过12366纳税服务系统受理纳税咨询、转办投诉举报等涉税事项,发布税收专项检查通告、信息等;

8 、信息部门负责专项检查有关数据网络信息传递等保障工作。

(三)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分期组织督导组,具体对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

七、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税收专项检查是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及人员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的税收工作来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专项检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预见性,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特别是在大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时,要靠前指挥,靠近督导,积极稳妥地协调处理好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切实负起责任,为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稽查局作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专项检查的牵头作用,建立工作责任制,分工负责、明确职责、理清层次,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直接检查工作。县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监控专项检查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的,要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县局将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今年的专项检查重点是县局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的,要按照平均3到5年对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一遍的标准,并结合产业结构、税源分布、税源管理、稽查力量等情况,统筹安排重点税源企业检查计划,合理调配好检查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实施重点突破,避免不分主次,平均用力。要制定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运用有效稽查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电力、石油石化、邮电通信、出版发行、文教卫生机构等高收入行业,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行业,要突出对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发现和解决新旧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及日常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饮食业、娱乐业既是总局部署的行业检查重点,也是省局确定的区域(行业)专项整治重点,要根据饮食业、娱乐业特点和税源管理现状,划分好稽查、征管部门的检查范围,调动一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使饮食业、娱乐业税收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

(三)注重协调,增强合力。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要注重系统内外的部门合作,构建协税、护税、查税的“天罗地网”。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税收专项检查情况,争取工作支持,确保专项检查顺利进行。要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协作配合,对国、地税共管户检查时,积极探索联合检查的组织形式,有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和税款流失。要加强与纪检、司法、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执法手段,减少取证阻力,形成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要依法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提高行政处罚和税款入库“两个比例”。要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重视案件移送工作,防范稽查执法风险。

(四)以查促管,标本兼治。以查促管,促进税收征管水平提高是税务稽查的职能之一,要建立稽查与征管、法制、税政、监察等部门的互动机制,完善稽查独立选案机制,畅通案件来源和分析信息资料的收集渠道,建立个案分析、行业分析、宏观分析制度,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同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综合归纳,一方面要与企业沟通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另一方面要向征管部门传递信息,形成有效的互动机制,共同促进企业整改工作,真正实现整顿和规范行业税收征管秩序。在重大案件查处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各类检查资料,为典型案件曝光、分析做好基础工作,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要达到1起以上。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进度、执法质量、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到困难及时解决,尤其要加大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督导力度,查处大要案要达到1起以上;要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考评指标,进行严格的考核。

(六)及时统计,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统计报表和各种总结性分析报告既是供上级机关分析发案规律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督促指导的第一手资料,也是衡量评价专项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统计报表和各种总结性分析报告的汇总、撰写和报送工作。专项检查统计报表有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汇总、上报要及时、准确、真实;上报的动态信息要客观、真实,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专题分析报告要全面统计分析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和税收征管现状,列举行业涉及的相关税种,归纳出普遍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总结检查的方法、技巧和办案经验。阶段性和全年工作总结要具体、翔实、客观、全面,并有详细的统计数字,所提出的建议和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专项检查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税收违法问题、征管漏洞和政策缺陷要有实例说明,并进行定量分析;要对上报数据和材料严格把关,杜绝敷衍应付的情况发生。

附件2

全县地方税收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守军

副组长:韩广荣 祁利民 杨星光 舒新江

成 员:薛永明 李晓明 孟庆江 王建华 张传会

郭少勇 尹洪庭 耿素红 崔金菊 李建华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薛永明

副主任:李晓明 孟庆江

成 员:王云 刘秋贞 张建博 亓丽娟

联系人: 张建博

联系电话(传真):( 0543 ) 2127813

主题词: 税收 专项检查 实施方案 通知

博兴县地税局 2007 年3月14日印发

校对:薛永明 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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